上海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
一🤙🏿、遵紀守法🫧。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👏🏼,以及教育部、上級審計協(學)會的規定🚟,獨立、客觀、公正地開展審計。
二🤷🏽♂️、客觀公正。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𓀈,客觀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項。
三、誠實守信。嚴守誠信原則👗,誠實地為本單位服務,不做任何違反誠信原則的事情。
四、盡職奉公。樹立服務意識👢,忠於職守,不從事損害國家利益🫲🏼、單位利益和內部審計職業榮譽的活動📉。
五、清正廉潔。保持廉潔自律🔂,不從被審計單位獲取任何可能有損職業判斷的利益。
六🚯、保守秘密👩⚖️。遵循保密規定,按規定使用所獲取的資料。
七、自覺回避。遵守回避原則☛,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💇🏽♂️。
八、文明審計。加強協調和溝通,妥善處理好與單位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關系。
九⏪🤥、與時俱進。不斷接受後續教育🎷,更新知識,提高專業素養和工作能力💜🥵,確保高質、高效地完成審計項目。